昨日,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,我市提高了2020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。這是我市連續第16次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。
調整標準具體如下:傷殘津貼,一級傷殘增加290元、二級傷殘增加279元、三級傷殘增加264元、四級傷殘增加258元;生活護理費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、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、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;供養親屬撫恤金,每人每月增加200元。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%。
此次三項定期待遇的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,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(不含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)、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職工,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。
此次我市符合待遇調整的對象共有1082人,其中: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365人,供養親屬717人。待遇調整計發時間從2020年1月起算。記者了解到,調整增發的定期待遇已于日前發放至待遇領取人員指定的銀行賬戶。
溫馨提示:尚未進行2020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人員,請盡快完成認證,相關待遇在認證后將予以補發。(廈門日報記者 薄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