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來,泉州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立足本職,強化服務意識,建立健全漁船檢驗全鏈條管理體系,嚴把漁船檢驗質量關,為漁業安全生產夯實基礎。
以方便漁民群眾為宗旨,該支隊將大部分漁船營運檢驗時間安排在伏季休漁期間,根據漁船作業類型,區分輕重緩急,集中船檢力量,合理調度,安排驗船師做好漁船檢驗工作,盡量避免影響漁民正常生產。同時,充分考慮60馬力以上漁船維修保養的習慣、營運檢驗周期及捕撈作業類型,建立健全漁船檔案,及時提醒漁船申報營運檢驗,防止因脫檢漏檢產生安全隱患問題。
為了杜絕漁船“帶病”作業,我市嚴管漁船修造源頭,對轄區16家船舶修造企業進行定期排查,核查漁船修造企業生產技術條件,梳理在建船舶的檢驗申報情況和在修船舶的證書持有情況,防止超能力造船、無合法手續造船。對轄區內7家漁船第三方檢測檢修服務機構開展定期檢查,核實漁船救生、消防、航行和無線電通信設備、船體測厚的檢修質量情況,確保裝船使用的救生、消防、航行和無線電通信設備處于適航狀態。
嚴控營運檢驗質量。我市整合全市大中型漁船檢驗業務和船檢人員,嚴格執行《國內海洋漁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》,每次至少由兩名具備船體、輪機或電氣專業的驗船師登臨漁船,對船體、機電設備、救生、消防、防污染、無線通導設備等逐項進行檢驗,對不符合要求的列出清單,要求船主一一整改,未整改到位的堅決不予簽發證書。
嚴把船用產品標準。積極推進漁船增配氣脹式救生衣配備工作,加強與相關生產廠家的溝通協調,嚴格核查救生衣檢驗證書和技術參數,確保在浮力、哨笛和安全便捷等方面符合要求,確保漁民用上安全合格的產品,保障漁業生產安全。
據統計,今年以來,我市共完成新船初次檢驗發證11艘,在建新船跟蹤檢驗20艘,營運漁船檢驗發證1271艘,更新改造漁船標準化項目驗收295艘;報送9艘樣船標準船型,經省標準船型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定,全部獲得通過,數量位居全省第二,累計數量居全省第一。(記者謝曦 通訊員傅成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