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呼和浩特12月25日電(記者劉懿德)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獲悉,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委員、副廳長兼自治區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副書記、局長徐宏光嚴重違紀違法,日前被開除黨籍,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。
經查,徐宏光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,對黨不忠誠、不老實,對抗組織審查,搞封建迷信活動;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收受禮金;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;損公肥私,利用職權占用公房,為個人和親屬謀取私利,搞權色交易;濫用職權干預插手司法活動;執法犯法,被商人“圍獵”,在監獄工程承攬、設備采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依據有關規定,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,決定給予徐宏光開除黨籍處分,按照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